2017年4月12日 星期三

選擇課外活動的大原則

教育常常提及的五育,就是對德、智、體、群、美的訓練和培育,這五個範疇意指德育及個人品格、智力及認知發展、體能及運動、社群生活的智慧及技巧、藝術及審美發展。一般來說,學校都會為孩子提供均衡的教育,亦有一些學校以發展某一範疇為主,例如創意學校較著重美育、體藝學校較著重體育、教會學校較著重德育,當然一般香港的學校都十分著重智育,讓孩子學習各科知識。

對家長來說,孩子們能發展所長,能在五育中發展出一技之長就更加理想,也就因此而衍生了課外活動,以補足校內著重智育發展而又期望學生有貢獻各式各樣的校隊的漏洞。隨著課外活動發展愈趨蓬勃,孩子的選擇就愈來愈多,家長也就以「不知道小朋友喜歡那樣活動」、「未試過也就不知道喜歡與否」等原因,大多為孩子報讀多項不同的課程,並自圓其說地表示「孩子都十分享受各項課外活動」而繼續讓孩子延續活動。對於「留白」孩子的時間,家長總會擔心孩子未能蠃在起跑線,至於忙碌的香港兒童,有些亦都未必適應沒有課外活動的時間應如何渡過。

作為一對清醒的父母,我們既不希望當上怪獸家長,但又不希望埋沒 Mango B 的潛質,在讓子女完全自由地成長及忙碌地學習不同課外活動的兩個極端,究竟 Mango family 應如何定位呢?怎樣的成長環境和生活安排才算是恰到好處呢?何時讓子女接觸不同的課外活動才算是適齡學習呢?如何保障孩子玩樂的權利,又能保障他們有充足的訓練和學習以致在社會上有競爭力繼續向上流動呢?

思考過程中,不得不考慮幾個重點。第一,孩子年紀尚幼,未能完全表達自己的意願,喜歡可能是因為參加活動能滿足家長的需要而表示喜歡,不喜歡可能是因為未掌握技巧而未能享受活動而表示不喜歡,故此不能單靠孩子的意見作準,但亦不能漠視他們的感受而冷漠地作決定。總而言之,家長應以孩子的利益和福利作為考慮的大前題。

第二,在香港般發展了的城市中成長的孩子,其實家長就算沒有做甚麼額外的事情,孩子也能正常地成長,所以家長不應過份擔心,選擇課外活動時應以寧缺勿濫的態度來挑選。

第三,不少課外活動其實是建基於一些較基礎的能力,例如:足球建基於孩子的大肌肉協調、踢、跑、控制力度等基礎能力,選擇課外活動時應考慮孩子的年齡及基礎能力的發展步伐,不宜過早引入一些需結合多項基礎能力的課外活動。

第四,選擇課外活動時,家長究竟應視課外活動為興趣班,按孩子的興趣及強項來挑選,還是應視之為培訓班,針對孩子的弱點而重點培訓?為孩子來說,興趣班當然比培訓班更吸引,畢業這是額外的學習嘛。

最後,每個孩子都有其獨特性,有些喜歡有規律地上課進行課外活動(structured play),有些喜歡自由地進行課外活動(free play),其實各有各的優勢,各有各的限制,故數量上、時間安排上、頻次上都應按平衡的原則及尊重孩子的特性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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